近来,质检总局于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口泰国燕窝产品查验检疫要求的公告》,从即日起,准予契合该公告查验检疫要求的泰国燕窝产品进口。此前,因自泰国进口的部分燕窝中被检出硝酸盐等化学残留物,我国曾一度制止从泰国进口燕窝。
据《进口泰国燕窝产品查验检疫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此次准予进境的产品规模为泰国白色燕窝产品,其燕屋(洞)应当经泰国政府主管部门注册,并报中方存案,产品加工公司应当由我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进行注册。《要求》还对进口泰国燕窝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检疫批阅、产品证书及标识做出了详细要求。
我国是国际最大的燕窝消费市场,每年燕窝的进口量超越全球总产量90%。仅2017年至今,厦门辖区共进口燕窝6556公斤、1073万美元。
厦门查验检疫局提示各燕窝进口企业:有必要严厉依照《要求》进口泰国燕窝制品。截止现在,已报中方存案的泰国输华燕窝产品来历燕屋(洞)21个,泰国燕窝加工公司在华注册共2家,详细名单可登录质检总局进出口食物安全局网站查询。每一批次的进口燕窝产品应取得泰国政府主管部门出示的原产地证书、兽医卫生证书,进口前应事前处理检疫批阅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许可证》。产品的表里包装均应当契合《要求》规则。查验检疫组织将强化监管办法,保证泰国输华燕窝产品质量安全。(刘文娟)